为方便当事人异地诉讼,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东宁市法院积极开展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形成一网通办模式,极大地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既减少了人员聚集流动,还减轻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审判压力。
网上调解,贴心服务暖民心
前几天,东宁市法院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东宁市的孙女士认为,物业公司未对小区楼道维护、卫生环境等问题尽管理责任,故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无果,遂来到东宁市法院立案庭申请诉前调解。
东宁市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孙女士,但孙女士外出无法来到法院调解。调解员向孙女士介绍,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登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该平台能够全程录音录像,操作简单,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在调解员的耐心讲解下,孙女士很快学会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方在调解平台上开起了“视频会议”。经过调解员耐心劝导,孙女士不满情绪渐渐平息,物业公司也承诺会加强管理,最后,物业公司与业主孙女士达成和解协议,孙女士通过微信给付拖欠物业费,纠纷在诉前得到圆满解决。
网上立案,司法便民解民忧
东宁市法院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用网上立案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您好,若您无法来到法院,我们推荐您选择网上立案的方式办理。”立案庭的干警正在引导电话咨询的群众通过网上立案开展诉讼。东宁市的李先生想起诉离婚,但因为工作的原因,无法来到法院进行现场立案。在立案庭干警的指导下,李先生通过“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提交立案申请。立案庭干警向李先生详细介绍了“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在线查询进展、申请延期、联系法官等功能。事后,李先生很满意。
网上开庭,按下审判“快捷”键
“原被告,现在能看清画面、听到声音吗?”“很清楚,法官。”近日,东宁市法院运用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在此之前,法官通过前期沟通,已经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线上庭审。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于2017年登记结婚,婚后被告张某常年在国外工作,聚少离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故原告李某起诉离婚。因被告张某在国外,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情况,与原、被告协商使用“云庭审”网上开庭,双方均表示同意。9月28日,三方“如期而至”,原告李某到法庭参加,被告张某在国外登陆“云庭审”,法官通过“云庭审”组建“网上法庭”,不到半小时双方便达成调解协议。
网上开庭既为老百姓提供了便捷的诉讼服务,也降低了诉讼成本,也对向张某这样长期在外地的当事人畅通了诉讼渠道。
东宁市法院积极构建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广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的使用,让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不再难,“足不出户”“动动手指”解决纠纷成为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