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东宁市人民法院老黑山法庭王传坤法官调解下,一起已反目的亲兄妹打架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以调解方式结案,兄妹重归于好。
本案的原告王某刚和被告王某花为亲兄妹,又是同村居住的邻居。早年间两家因赡养老人、房产继承等家庭琐事产生嫌隙,双方近年来矛盾不断。2020年12月,双方因牛棚产生纠纷,被告王某花将哥哥打伤。
哥哥王某刚将妹妹王某花告上法庭,要求妹妹王某花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0000余元。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居住在老黑山法庭辖区较偏远的村庄,往返法庭极为不便,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承办法官决定到当事人居住地开庭审理此案。因原被告关系特殊,调解结案较适宜,在庭审前承办法官制定了详细的预案。为了解决双方矛盾,庭审时承办法官邀请村里调解员和原被告的亲属共同参与调解。
“你们是亲兄妹,曾经也是相伴长大,有什么心结打不开呢······”在承办法官和村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花当庭给付了原告王某刚6000元,案件圆满结案。
近年来,东宁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调解纠纷机制贯穿始终,逐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了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整合多方资源,形成调解合力,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老黑山法庭共调解案件85件,撤诉50件,调撤率达86%,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