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人民法院 关于拟推荐“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16 16:41:23


根据《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要求,我院经过认真评选,经院党组研究审定,推荐马长海参加“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评选。

以上人选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7月12日--7月16日)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东宁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0453-3623131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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