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6.5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6月4日上午,东宁市法院组织开展以“选择绿色生活 共创美好未来”为主题的生态环境司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发放保护生态环境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积极与现场群众互动,向群众悉心宣讲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呼吁大家共同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环保义务。针对民法典中与百姓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环保政策和法律规定,法院干警以案释法,详细讲解了破坏环境带来的严重危害以及需要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此次普法宣传有效增强了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绿水青山常在,未来可期。东宁市法院将一如既往立足于审判职能,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出发点,以保护人民合法权益为根本目标,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促进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环境意识有效提升,为建设绿色生态宜居美丽东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