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为群众办实事】东宁市法院:母子一家亲 执行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1-04-27 08:58:49


作为子女,每个月支付160元的赡养费数额并不高,可被执行人王某却迟迟不能给付,这难免让人觉得不解,近日,在东宁市法院执行人员的调解下,不仅化解了纠纷,也修复了母子亲情。

申请执行人孟某已年过八旬,一直生活在敬老院,因五名子女未尽赡养义务,老人将五子女告上法庭,判决每名子女每月支付160元赡养费,但判决生效后,唯有儿子王某一直未给付赡养费。

每个月160元的赡养拿不出来,让人不理解,莫非母子间有什么过结。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经调查了解得知,作为儿子的被执行人王某生活十分困难,而且前不久劳动时右手臂严重受伤,没钱治疗,也没住处,只能在敬老院里静养,病情并未好转。为了达成和解,不伤母子亲情,执行人员开车将作为母亲的申请执行人孟某拉到儿子的住处,面对面与双方进行沟通调解。娘俩许久未见,再次相见,看到儿子的处境和遭遇,闻听儿子正经受的伤痛折磨,作为母亲的申请执行人不禁心生疼爱、老泪纵横,表示不用再执行儿子给付赡养费。被执行人也表示目前确实处境困难,等得到受伤赔偿款或经济条件好转,定会孝敬母亲,给付拖欠的全部赡养费。最终,双方和解。

此案能够成功调解,关键在执行人员因案施策、情法结合,将母亲和儿子约见到一起,居中调和、化解矛盾,使母子亲情不至因误解而对立和矛盾激化,维系了母子亲情。反之,如果执行人员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效果远不及此。

本案的成功执结,体现出执行人员人性化办案、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展现了东宁法院执行干警凝心聚力,勇于担当、扎实工作,想方设法“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