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可七台河市某房地产公司向本市的申请执行人王某借款后,时隔多年,始终没有偿还,严重损害了王某的合法权益,近日,东宁市法院执行局干警及时帮助王某将16万余元借款执行到位,解决了王某的燃眉之急。
2018年,王某将钱借给七台河市房产公司,借款到期后,房产公司拒绝偿还借款,后王某起诉至东宁市法院,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未及时偿还。此时的王某已陷入生活困境,急需要回这笔借款,被执行人七台河某房地产公司只有房产,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
进入执行拍卖程序后,执行人员充分考虑申请执行人家庭状况和困境,第一时间查清被执行人其他财产情况,快速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将所封房产拍卖变现,王某的借款本息很快执行到位。2021年3月22日,申请执行人王某收到法院给付的借款本息16万余元,当天,王某给执行人员送来了一束鲜花和一封感谢信,向秉公执法、快速办案的执行人员表示感谢。
自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来,东宁市法院统筹协调,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质效,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仅3月份,就执结案件89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