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子女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春节前夕,东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八名子女拒不支付赡养费案,让年过九旬的老人拿到了赡养费,维护了法律尊严,弘扬了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
家住道河镇金厂西村的郭某今年已90岁高龄,育有九个子女,因年老多病,生活已不能自理,一直生活在小儿子家中。在需要儿女照顾之际,其他八名子女却互相推卸责任,既不尽赡养义务,也不支付赡养费。无奈,2018年郭某将八名子女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八名子女每月分别支付赡养费200元。然而判决生效后,二年期间,八名子女始终未主动支付赡养费,老人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通过查控系统了解到,八子女生活条件较好,有执行能力,执行人员采取电话沟通的方式,逐一与八子女进行了联系,希望他们能主动履行赡养义务。然而,八子女不但拒绝履行义务,还以种种理由推脱。经了解,子女们在耕地、宅基地及付出多少等方面问题对老人有意见,多年来积累的“恩怨”不能得到释怀和化解。执行人员面对该案被执行人员多、居住地分散,执行难度大等难题,如果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非但不利于解决纠纷,反而会使矛盾激化,社会效果不好。
面对这起案件,执行法官仔细研究,制定执行预案,采取先整体后个体、先强制后疏导的方式,逐步化解矛盾。执法官多次分别与八名子女沟通,释法明理,寻找突破口。经了解发现多数子女都表示此事要与长子(郭某的大儿子,已七十多岁)沟通商量,执行法官考虑,如果能把郭某长子说服,让他带头,再让他帮助说服其他子女,效果会更好。带着这个思路,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长子居住地,单独做郭某长子调解工作,办案人员经一个多小时的努力,最终,郭某长子表示愿意给付赡养费。
随后,执行法官“趁热打铁”,对其他子女集中进行说服教育,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工作,最后促使他们都主动履行了义务,该案成功调解结案,圆满执结。
看着上门看望自己的子女,接过子女迟到二年的赡养费,郭某双手禁不住微微颤抖,老泪纵横,连声说“谢谢法官”,这不仅是司法关怀温暖了高龄老人的心,也包含老人对办案人员辛勤付出的感激。
年初以来,东宁市人民法院加大了对劳务纠纷、劳动争议、追偿抚养、赡养费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截至目前,已执结14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