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闹事还袭警 男子妨害公务被判拘役四个月

发布时间:2020-09-14 10:17:00


    中国法院网讯(宋泓峰)明知警察前来是执行公务处理纠纷,却因醉酒“酒壮怂人胆”,不听劝解还心生不满,竟挥拳相向,最终难逃法律制裁。近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被告人余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2018年,余某为其儿子余某某购买了一部二手车,之后余某某私自将该辆汽车出卖给某车行。余某得知后十分气愤,想到车行“讨个说法”。2020年6月的一天,余某在午餐时饮酒后,前往车行协商退款事宜,协商未果,遂在该车行醉酒闹事,店主无奈之下报警。当日13时30分许,派出所民警罗某、协警张某出警至该车行处理纠纷。余某不听民警劝解并挥拳击打协警张某右侧脸部。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余某能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综合考虑被告人余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结果及悔罪表现,沙县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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