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两卖男子获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三万

发布时间:2020-09-11 09:55:47


    日前,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被告人张某退赔被害人杨某189000元。

  2001年6月25日,张某的父亲张某1将其名下的界首市翠园小区房屋卖给武某,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019年4月11日,张某为了骗取他人钱财,便伪造房产证、更换门锁,以26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卖给被害人杨某,并进行公证。张某拿到全部购房款后,用于偿还个人欠款。案发后,张某已赔偿被害人杨某经济损失71000元。

  界首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成立坦白,且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张某已退出部分违法所得,当庭自愿认罪,对其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张某犯罪的事实、情节、认罪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