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践行“努力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目标,解决弱势群体及家庭生活、生产面临的实际困难,按照省高院、市中院统一部署,东宁市法院开展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款发放活动。6月17日上午,东宁市法院在一楼会议室向困难救助申请人王某琪、王某萱二人发放了5万元案件救助款,发放现场还邀请东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
2012年7月,道河镇西村村民王某海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失去了生命,留下王某琪、王某萱两个年幼的女儿跟随王某海年迈的父母生活。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无法执结,一家人生活一度陷入困境。今年省高院启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司法专项救助工作,东宁市法院逐级为王某琪、王某萱申请了司法救助金,旨在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渡过难关。从执行干警手中接过救助款的申请人激动地说:“感谢法院为我们送来司法救助金,解决了我们家的燃眉之急,让我们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温暖!”。
近年来,东宁市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司法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帮助执行案件当事人解决生活困难,每年都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金,将国家的司法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困难申请人心坎上,让困难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温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