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节特辑】东宁市法院:妇女维权普法视频系列--人身保护令

发布时间:2020-03-08 15:29:10


人身安全保护令

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

重要手段之一

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四章)

就人身安全保护令

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今天与大家一同分享,面对家庭暴力,如何用人身保护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指家庭暴力发生后,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的一种民事诉讼行为。它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2、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被受理:人民法院在接到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以裁定形式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对于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3、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广大女性朋友

当你们遭遇家庭暴力时

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坚决向家暴说

不!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