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国家第六个宪法宣传日,也是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社会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东宁市法院开展了宪法日宣传活动。
8点30分,东宁市法院干警来到东宁市法律广场,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板、印发宣传手册、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普及宪法、法律法规知识,培养群众自觉守法、主动学法的意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
活动中,法院干警对群众提出的关于婚姻财产、合同纠纷、债务纠纷等问题,开展了现场咨询,并进行了耐心地解答,引导群众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余次,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普法宣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