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定于二О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周四)14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王江鹏诉绥芬河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荣忠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9-11-27 09:38:31
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定于二О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周四)14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王江鹏诉绥芬河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荣忠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