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四零”承诺服务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5-06 16:19:57


按照《东宁市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服务水平,提升服务效能,创建群众满意服务型窗口,根据开展“四零”承诺服务工作要求,结合东宁市法院实际,加快推进立案庭服务窗口开展“四零”承诺服务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四零”服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东宁市法院立案窗口要按照“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的标准,积极参与“四零”服务创建工作,牢固树立“职责有限、服务无限”的理念,转变作风、转变方式、创新手段、强化职能,科学简化立案程序,倡导便捷高效服务模式,推进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工作原则

   开展“四零”承诺服务要做到“六规范”。

1、服务态度规范:服务办事要热心、咨询解答要耐心、办理立案要诚心、对待批评要虚心。

  2、服务用语规范:网上服务平台要求使用规范办公用语。工作交流讲文明懂礼貌,平等友好、平和得体,解答疑问准确规范、通俗易懂、指导立案依法依规、坚持原则、积极务实,出现分歧冷静克制、明理忍让、展示修养。

  3、服务行为规范:着装规范、仪容整洁、待人友善、举止得体、办事认真、严谨客观、岗位负责、恪守职守、工作专心、聚精会神、办公文明、整洁有序。

4、服务效能规范: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

  5、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办事指示牌、标志牌,配备桌椅笔纸等便民服务备品;设置导诉台,公开依法依据、办事程序、相关材料、办理时限及办理结果等。提供办事指南和相关资料,方便查阅使用;设置工作人员岗位标识等。网上服务平台要求网址公开告知,便于查找,页面板块清晰、栏目齐全,网站定期维护、保证畅通。

  6、服务纪律规范: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依法登记立案,严格廉洁自律。  

  三、具体工作

(一)服务受理零推诿

1、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要求,积极受理当事人的立案请求,对于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依法即时受理;对不属于辖区管辖的,应该告知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法庭或法院受理;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指导,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事项;

2、对于非法院受理的事项,耐心解释说明,对不予立案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告知;

3、对于来访咨询的当事人做到耐心解答,释法明理,对查询案件审理情况的当事人,认真给予查询,并及时告知。

(二)服务方式零距离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依法维护当事人利益摆在首位,主动为当事人分忧解难;

2、对待当事人要做到热心接待、耐心倾听、细心审核,积极办理案件登记立案手续;

3、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辖区百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认真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开到百姓的田间地头,方便农村当事人诉讼,努力延伸审判职能,实现服务“零距离”;

4、为诉讼当事人提供饮用水、小药箱及桌椅、笔墨、纸张、花镜、印泥等便民用品,将常用诉讼文书样式陈列在当事人书写处,方便当事人参照;

5、对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办理减、免、缓交手续。

(三)服务质量零差错

1、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审判公平公正;

2、立案接待处公布诉讼费用收费计算标准,确保诉讼费用预算准确性;

3、将立案须知、起诉状样本、诉讼流程等内容制成手册便于当事人翻阅参照;

4、及时送达诉讼相关文书。

(四)服务结果零投诉

1、确保工作人员着装整齐、文明接待、耐心解答,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2、对群众来访事项逐一进行登记,逐一进行解答,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3、设置群众意见箱,及时对群众意见做出答复,印发《廉政监督卡》随卷流转,当事人可随时对案件全程进行满意度监督评价。

  四、推动措施

  1、提升人员素质。加强立案窗口干警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的培养,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提高自觉为民服务意识。要发挥党员模范先锋作用,继续建立党员示范岗。要将立案窗口的团队打造成为政治过硬、思想过硬、业务过硬的团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升级硬件设施。在立案自助区添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并确保连接互联网和无线网络(wifi),以方便当事人进行资料查询、下载、打印、复印等服务。

  3、拓宽立案渠道。推行网上立案、电话立案制度等多种便捷服务方式、根据需要开辟“绿色通道”;在诉讼服务中心张贴东宁市法院微信、微博二维码,方便当事人扫描登陆东宁市法院官方公众号。

  4、加强群众监督。在立案窗口岗位放置群众满意度即时评价仪器,在网上服务平台开通群众意见反馈通道,确保评价结果同步监控、实时查询。

  五、方法步骤

  (一)学习调研,制定方案阶段。

1、组织立案庭等相关部门召开动员会,组织学习上级精神,深入领会、正确理解开展“四零”承诺服务窗口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统一思想认识。

2、科学制定东宁市法院“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3、在东宁市法院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服务承诺方案。

  (二)确立标准,推进创建阶段。

1、向上级党委、法院申请设立法院立案窗口“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基本标准。

2.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简化流程、规范服务。贯彻落实“四零”服务活动的具体措施。

3、在法院微博、微信、网站公开创建标准。

4.立案“窗口”要按照“四零”承诺服务标准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进行对照自查,树立排摸“窗口”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分析研究,找对找准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

  (三)整改提高阶段。

在“四零”承诺服务创建活动工作小组的指导下,立案“窗口”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并在实践中全面落实,务必使查找出的问题逐项逐件得到改正,服务质量明显改观。

  (四)总结验收阶段。

及时总结上报立案“窗口”承诺服务创建各阶段任务完成情况,“四零”承诺服务创建活动工作小组将采取发放征询意见表、召开群众座谈会、实地考核检查等方式,全面验收“四零”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并通过推进会等形式,将阶段性工作转向深入,形成立案“窗口”日常服务管理新机制,推进立案“窗口”承诺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保证“四零”承诺服务活动各项工作要求和措施落实到实处,东宁市法院成立以院长卢俊成为组长,常务副院长曲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督促指导。成员为: 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刑庭、老黑山法庭、绥阳法庭负责人,办公室设在立案庭,具体负责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工作。

  2、精心组织,迅速落实。立案“窗口”要按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落实计划,并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要求人人参与此项活动,以提高“窗口”人员的整体素质。

  3、统筹安排,讲求实效。立案“窗口”要将“四零”承诺服务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工作标准、严格管理、认真把关,以开展“四零”承诺服务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窗口建设上水平。

4、提升素质,展现风采。通过“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展现本单位干警的良好精神貌,不仅工作标准到到位,思想认识更要到位,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遵规守纪、公平公正,展示“五个好作风”,争做“三个好把式”,以实际行动践行“四零”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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