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法院:出台32项具体措施 努力实现“打官司不求人”

  发布时间:2019-03-22 09:49:20


为深入落实省法院石时态院长在工作报告中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努力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庄严承诺,东宁市法院通过召开座谈会、学习会、研讨会和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方式,经党组多次研究讨论,出台32项具体措施,努力实现“老百姓在东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

做到“让百姓立案不求人”

☞ 加强诉前引导,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制作“法院各类案件诉讼指导”、诉状样式、举证须知、风险告知、法律资料等材料,在诉讼服务中心显著位置摆放,为当事人获取必要的法律知识提供服务。力求做到让当事人立案只跑一次。

☞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

☞ 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和“全方位”诉讼服务,开通诉讼绿色通道,为特殊群体开辟专门诉讼服务窗口,依法办理减、免、缓交诉讼费事项;健全各类规章制度,配备叫号机、电子触摸查询系统、POS机缴费等设备,设置复印机、饮水机、急救箱、纸笔、老花镜等便民物品,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

☞ 开通“二维码查询业务”。在继续强化“电子法院”和12368诉讼服务平台应用的同时,启用二维扫码查询案件流程信息,将法院各类诉讼信息服务拓展到手机移动终端,保证当事人案件立、审、执多个环节公开透明。

做到“让百姓审判不求人”

☞ 推进落实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小额速裁等制度,让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提高审判工作效率、缩短办案周期,让简案当事人在最短的时间内有公正的裁判结果。

☞ 严格审限管理。对审限进行跟踪,严格界定各环节最长审限,延长审限案件一律由院长审批,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延长审限。司法鉴定、中止案件、破产清算案件等审判周期较长的案件,应提前提示当事人。

☞ 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提高法官写作能力水平,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文书要用语通俗、简洁、易懂,让老百姓看得明白;行文规范、表达准确,让老百姓了解清楚;论证充分、说理透彻、适用法律适当,让老百姓打官司胜败皆服。

做到“让百姓执行不求人”

☞ 做到规范化执行、严格按照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案,主动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确保执行信息公开透明,适时向案件当事人告知案件执行案件进展,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

☞ 用足用准执行强制措施。通过采取财产申报、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联合信用惩戒等制度措施与威慑机制,依法准确适用查封、冻结、扣押、拍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相关义务。对暴力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消极协助执行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 加强执行案款管理。进一步运用“一案一账户”执行案款管理系统,落实对执行案款一体化管理功能,及时将案款给付发放。

☞ 规范执行行为。坚决杜绝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行为。对于当事人反应的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执行干警不尽职尽责、不作为乱作为、影响司法形象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责处理。

东宁市法院将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法院各项工作,做到当事人立案不求人、审判不求人、执行不求人,最终,让老百姓认可有理不求人也能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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