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官心理健康问题

  发布时间:2012-03-11 17:15:49


             

法官队伍是依法治国的特殊群体,肩负着公正司法、维护法律尊严的神圣使命,解决的是社会矛盾的难点问题和焦点问题,始终处在风口浪尖上。案多人少、社会期望高等问题使得法官倍感压力,但绝大多数法官能够正确面对现实,他们不怕辛苦,不计得失,把工作当作自己追求的事业,能够理智看待社会分配不公和行业差距,正确对待名利得失,把事业摆在第一,利益放在第二,自始至终对现实矛盾和问题持宽容、乐观、积极向上的心态。应该说,当前法官的主流心态还是积极的,多数法官一直坚信“法律是正义的化身”,支撑法官群体默默为依法治国、为审判事业而辛勤工作。尽管如此,由于法官们面临着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不少法官都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负面心理。可以说,焦虑、易怒、消沉等不良情绪状况,已融入到部分法官的性格中。使得一些法官成了心理上的弱势群体。

一、法官心理健康问题种类

各种重压下,使法官产生各种心理健康问题:不能正确对待自己、不能正确对待别人、不能正确对待事业、不能正确对待环境。形成一种亚健康状态,虽说不是严重的疾病,但亚健康已经向人的身体提出了警告。产生了一种潜层的心理健康问题,从心理学的角度看,根据法官的性别、年龄、岗位、级别不同而具有差异性,主要存在以下几种不健康的心理。法官的心理健康问题

(一)性别差异易导致焦虑心理。

目前在绝大部分基层法院,院领导都非常重视抓清理未结案,关注有效缩短审理期限。而当事人也往往因急于看到胜诉结果,而不断催促、纠缠法官早日结案,多数法官为此寝食不安、身心疲惫。有的干警经常因为手中的某个案件而久久不能入睡。疲劳或压抑心理症状使得不少法官感觉工作压力过大,工作频率过快,工作要求过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担心出现差错而时时如履薄冰,法官们常常处于一种“案未结、心难安、情难稳”的压抑状态,时间一长有疲劳感和厌倦感。

在这种压力下,相比女法官心理健康问题比男法官多,从性格上来讲,女性本身就是柔弱的代名词,女法官不仅是一个法官,而且在家庭中扮演着母亲、妻子、女儿多重角色,即要做好母亲好妻子好女儿,还要做一个好法官,对于女性而言难度较大。一方面照顾好家庭,一方面兼顾好事业,自古忠孝不能两全,女性往往在事业和家庭当中不能两全,做一个好法官就意味着难以做一个好母亲、好妻子、好女儿。而男性相对女性家庭责任少一些,可以一心都放到事业上,而且男性抗挫折的能力要高于女性,面对难题,一支烟,一杯酒,跑跑步、健健身可能就能解决。但不可否认在法官队伍中,涌现出大量的先进女法官,女性法官要家庭事业两不误要负出比男法官多几倍的努力。

(二)年龄差异易导致逃避心理。

由于种种压力,越来越多的法官选择离开法院系统,特别是基层法院,其中年轻法官的思离倾向明显。年轻法官刚刚通过种种考试,步入了法官的行列,心怀美好的憧憬,一旦面对繁重的案件压力,既要担心上诉案件被发回重审或者改判决,又要担心当事人上访缠诉,还要调整平衡各种关系、准备各种考核,便退缩了,符合条件的参加公务员考试考到其它单位,或者参加公开遴选到其它单位,一些年纪较大的法官也坦言如果再年轻一些,也愿意调离法院。但考虑家庭需要稳定、事业也正在稳步上升、业务也不断精通、面对上访缠诉的当事人有自己应付的方法,相比,年轻法官流失率远远高于老法官。这种逃避心理已经严重影响干警的思想,对审判工作带来一定消极作用。

(三)岗位差异易导致厌战心理。

“案件本身是一个个矛盾,法院判案难以让双方都满意”。法官的审判结果大多是“黑白分明”的,一方胜诉一方败诉是必然的结果,当事人输了官司迁怒于法官,赢了官司执行不到位亦怪罪于法官,这使得法官始终处于矛盾中,必须承受多方面的压力和风险。而相比而言民商事、刑事审判案多人少的审判压力大,对于基层法院,民商事、刑事法官平均年结案件百余件,审判压力重,而且和谐社会下的大调解格局也给这些法官无形中加大了压力,调解难度不断加大,审判压力不断加重量。行政审判虽然案件相对比较少,但涉及官民矛盾、行政拆迁等难案新案数量逐年加大,审理难度也不断增强。几乎所有法官都想到综合部门工作而不想到一线办案。

(四)级别差异易导致失衡心理。与公安等其他政法部门人员相比,法院对法官的业务要求更高、管理更严、责任更重、工作更累,法官的津贴却与其所付出的劳动不相适应。上级并未根据自己工作的强度而核定工资,审判过程中律师,仅动动嘴,就能获得高额的律师费用,不可否认,律师在为自己当事人的利益着想的时候,同样在前期也做了很多工作,但比起法院法官来讲,其所做的努力与法官的付出相差甚远,而同样一个案件,律师至少获得几千元的报酬,可与法官的月薪相比,甚至高出几倍,几十倍。这种“对比心理”,使得法官“自惭形秽”。法官待遇,与世人给予的“盛名”极不相称。这会使个别法官,对工作消极怠慢,精神萎靡不振。

而法院内部各层级之间也存在压力。首先领导岗位承担的责任更重一些,既要调整整个庭室干警的心理状态,还要自我调整。不仅要考虑自已案件的审理,还要处理庭室的方方面面,上要服从院领导的指示,下要带领庭室干警开展各项工作,而且要完成各项考核指标,重担都压在了法院中坚力量的中层领导身上。对于普通干警,相对压力就较小一些。对于无级别的普通干警,考虑的就是如何晋升,如何更好的完成工作,这种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进步的表现,但同龄人之间的竞争不得不说是一种压力。加剧了心理上的不平衡。

二、法官心理健康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职业原因

审判压力大。案多人少一直是困扰法院队伍建设中的难题,法官数量的减少,与案件数量的增加不成正比,一方面,法官用多种方法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做到和谐司法,另一方面,法官还要考虑审判效率。

办案风险大。随着经济发展和全民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的日益增强,法官作为社会各种纷争的最终裁决者,经常处在各种矛盾漩涡之中,职业风险越来越大。基层法院法官处于审判工作第一线,直接与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打交道,要面对更多、更具体的矛盾和问题,也要面对更大、更现实的风险和压力。当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冲突时,法官只能依从规则,往往因此造成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矛盾对立;一些法官在证据规则认定事实、判断案件中经常遇到阻力,难免感叹“所学、所想的与现实差距太大”。

社会风气差。有的当事人独占资源优势,金钱权力关系,无不用其极,这对法官无疑是可怕的诱惑和巨大的陷阱;在当事人的期待与判决结果冲突时,法官轻则被投诉辱骂,重则被人身攻击甚至生命受到威胁。法官的职业权力,职业身份,职业收益等并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保障法官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措施也不到位。

信访压力大。法院司法活动最终形成的裁判结果,虽然不敢断言公正率达到100%,但绝大多数是客观公正的,极个别的错误裁判完全能够通过法律既定的补救途径予求法外权益,在维护稳定的政绩观指导下,党委政府的信访部门及其他相关人员往往采取“惹不起躲得起”的办法拿钱买平安,慷国家之慨,给他们经济补偿,解决低保待遇等等,甚至直接要求政法部门出钱,出人“做工作”,安抚了这些“刁民”,表面上化解了社会矛盾,却伤害了整个社会公序良俗和法院生效裁判的法律权威。

(二)个体原因

自我解压能力差。各种压力是所有法官都会遇到的问题,但很多法官会自我调解,通过运动、唱歌、旅游、健身等方式进行解压。但个别法官遇到压力不会自我调解,工作中遇到难事,特别是年轻法官,遇到疑难案件不善于与其他经验丰富的法官学习,认准了“不过问他人的案件”,自己死抠死啃,往往钻到死胡同里,案件扎到手里,一时半会结不了案,成了积案,时间久了就会对自己的能力产生怀疑,不自信,形成恶性循环。在审判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缠诉,不能很好的调解自己的情绪,往往把工作中的不满情绪带回家中,将压力由自己一个个体扩大到整个家庭。

提职晋级难。在我国,法官的准入门槛相当高。要想成为一名法官,首先要通过司法考试,其次要通过公务员考试,通过法院系统的初任审判员资格培训考核,才能获准独立办案。目前在基层法院,量化考核已成为评价法官业绩的主要标准,一些法官在法院工作多年后,往往因为年龄、学历、能力等问题,在考核中往往无法与其他法官比敌,其行政职务的晋升多在激烈竞争前止步。此外,因基层法院行政职务的职数比例明显低于其他党政机关,法官职务晋升的空间有限,与其他机关工作的公务员比起来,明显存在付出与回报的不平衡,也使一些法官产生一定的失落感。

(三)社会原因

亲友压力。中国历来都是个“人情社会”,人情关系网在社会生活中无处不在, “请托说情之风”的不当影响仍是当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所要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法官作为社会的一分子,其审判行为可能受到来自同事、亲朋、好友甚至上级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等各种关系的干扰,并时常迫于人情压力,艰难地游走于法与情之间。许多法官们表示,在办案中怕的不是案件本身,而是案件以外的各种干扰。

舆论压力。揭露审判中的腐败现象,反对司法权的滥用,是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要使命。但是“媒体审判”现象与审判独立之间存在着冲突,在案件没有做出判决之前的事先报道,媒体会因其与法官的不同职业特点和价值取向而产生一些不当的猜测和价值导向,并在报道中或多或少地加以掺杂,出现“媒体审判”现象,冲击审判独立,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新闻媒体的一些不当的报道更将引导社会民众对法院公正审判的无端猜疑,导致社会舆论对法院工作的负面影响。

社会期望值过高。群众普遍认为,法官是公正的裁判,是正义的化身,法官所做出的结果就应当是正确的,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往往会因为对法律掌握的程序、对法理分析的角度不同会对案件产生不同的认识,一些案件上诉后被改判,原审法官就会被扣上“腐败”法官的帽子,另外,法官的业余生活也受到限制,法官需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出入娱乐场所要谨慎,平时说话要小声,朋友娱乐要压抑,总之生活中不能本色出入,否则就会有声音“你看,某某还法官呢?” 疏不知,法官是人不是神,法官也吃五谷杂粮,法官也要生活,也会犯错误的,群众往往会用一件错误的案件、一个失态的举动将法官否定,难以翻身。

三、解决法官心理健康问题的对策

在法院管理工作中,关注法官心理健康问题,注重个性化、人性化和科学化,体现以人为本,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解决法官心理健康问题需要来自法院、亲属、社会及法官本身等多方面相互协助,相互鼓励,相互支持,相互理解。

(一)自身方面

安东尼·罗宾曾经说:过“心态是跟自己有关事物所做的反应,是发生在我们体内几百万条神经作用的结果。在追求人生目标上,会有成功与失败两种结果,差别就在于自己处于什么样的心态上。”这就涉及到心态的积极与消极之区分。就法官而言,积极的法官心态使法官个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全的人格、法官要时刻保持乐观的工作态度,理性看待当前司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相信困难和问题都只是暂时的,司法环境将会越来越美好。再次,帮助法官培养积极向上的心态。心态是一个人精神状态的真实反映,只要有良好的心态,才能每天保持饱满的心情。要学会调整心态,要敢于正视压力,工作中的困难不可避免,但不能一味的将困难扩大,要想办法予以解决,学习自我调整,要明白只有自己才是自己最好的心理调解师,要善于疏导压力,将压力化为动力。

(二)家庭方面

家是温暖的港湾,是放松心理,放松心情最好的地方,作为法官的家属要充分理解法官的压力,予以关心、理解和爱。作为法官的亲人和朋友,不能帮助法官解决工作中的难题,那就避免再给他们增加负担,不要再因自己或朋友的案件,请法官网开一面。

(三)社会方面

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别的社会福利保障和政治保障机制,让法官有心理上的被认同感,减轻法官心理失衡问题。社会各界要对法官予以理解和尊重,法官坐在法台上是“法官”,在生活中就是一个普通的人,不要要求法官做一个神,法官也有喜怒哀乐,也可有娱乐生活,也可适当的发泄自己的情绪,也可与朋友饮酒作乐,社会应以法官业余生活广泛的空间。

(四)法院方面

法院作为法官的大家庭,对法官的心理健康成长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法院要及时全面的了解法官的心理动态,采取有效的方法,缓解法官压力,解决法官心理健康问题。

1.建立心理服务中心和心理咨询中心。通过这样的形式,由专家门诊来缓解法官内心的心理压力,有些不愿意面对咨询的,可以采用匿名的方式。这是最便捷的方法,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各法院开设心理讲座,净化心理,开阔视野,营造亲情感,疏导和排解法官因繁重的工作带来的紧张情绪和压郁烦恼。

2、营造健康和谐的法院氛围。法院要让法官感到亲切感和归属感,积极组织开展一些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让法官有展示才华、能力的舞台和增强自信的机会,使法官之间有相互协作、互相倾诉的机会,更重要的是让法官时时绷紧的弦得到适当放松的机会,引导法官强健身心、享受生活。尊重法官的个人爱好,要求调换岗位的应尽可能调整,保证年度休假,适当安排疗养,有条件的可以安排外出考查等等,以达到缓解各种压力,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上岗。

3、培养法官良好的职业心态。法官是一个受人尊重的职业,因为它裁决是非,是社会权力中最重要的一项权力,也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法官,只有自己懂得并学会尊重自己的人格尊严,对自己所从事的审判职业有尊荣感,遇事慎权、慎独、慎微、慎欲,才能树立起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高尚的人格魅力,才能被别人尊崇、敬畏。作为法官,学会尊重人、理解人,并具备宽阔的胸怀和文明的司法礼仪,才能行使好人民赋予的审批权,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积极为队伍建设搭台铺路,真正做到“你有多大才,我搭多大台”,努力创造“想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条件,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制定出符合实际的队伍建设相关制度规定。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选人用人机制,干部晋级晋职要定期进行,规范化操作,让年青干警看到希望,愿意为美好明天而努力,让在岗同志感觉到压力,愿意为工作多做努力,多做奉献,要改变论资排辈的老做法,将竞争机制引入到人事工作中来,通过庭长、副庭长的选任,真正让优秀的同志脱颖而出,给他们以展示的机会和更大的舞台,真正实现“能者上,庸者下,功者奖,违者罚,劣者出”的局面,最大程序调动法官的工作热情,激发他们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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