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行动】东宁市法院:法官执行锲而不舍 当事人感激送来感谢信

  发布时间:2018-06-13 10:13:21



近日,东宁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俊成收到了一封来自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的感谢信,信中对东宁市法院执行警务局干警孙磊和莫向宇为其案件执行付出的艰辛努力表达了衷心感激,对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情怀给予充分认可。

 

案情回顾

2013年1月18日,被告吕某因缺少资金周转向原告王某某借款58500元,双方约定还款日期为2013年11月18日,如不能按期给付,则按月息2.5分给付利息。被告于2014年7月和8月偿还了欠款共计20000元,余款一直未能偿还,原告诉至东宁市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吕某偿还原告王某某借款本金30000元及2013年11月18日前的利息8500元,自2014年8月之后的利息按月利率2分标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因判决生效后,被告吕某一直未能履行还款义务,2017年5月,王某某向东宁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雷霆出击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吕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态度蛮横,并突然离家到外地打工,下落不明。经执行人员依法查找,确认被执行人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申请执行人王某某打了退堂鼓,也没了信心,但执行干警们没有放弃,在这次开展的“雷霆行动”中,被确定为重点案件进行强力突破,执行人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吕某的家人,反复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苦口婆心地劝说,耐心细致地调解,以情动人、以法服人。最终,在执行干警们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吕某的家人决定凑钱为吕某还款,2018年6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吕某一次性给付申请人王某某欠款45000元,王某某放弃剩余债务权利,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在奋力实现“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过程中,东宁市法院的执行干警们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用工作实绩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官的为民情怀,全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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