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法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律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8-03-15 14:03:33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之际,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权利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维权观,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东宁市法院积极响应东宁市消费者协会的号召,组织干警上街进行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

活动现场,东宁市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向广大群众介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常见的手段和方式,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详细讲解,增强了群众识假辨假能力,提高了群众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对群众的疑问,东宁市法院的法官耐心地给予法律咨询服务,告知群众遇到纠纷时应当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发动群众在防假防骗的同时,也要积极参与到“打假行动”中来,严厉打击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生产生活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通过开展此次法律宣传活动,不仅解答了消费者和商家的法律疑问,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还有助于增强经营者的守法诚信经营意识,为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提供法律支持,得到了辖区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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