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定于二О一八年三月七日(周三)九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李松君诉姜亚杰、王志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8-03-06 13:46:34


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定于二О一八年三月七日(周三)九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李松君诉姜亚杰、王志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