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提高全民宪法意识,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感受公平正义,在全社会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12月4日,东宁市人民法院开展了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组织全体法官向宪法宣誓
为响应最高院的号召,更好的树立尊崇宪法、信仰法治的理念,不断增强法官的职业尊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上午10时15分,通过四级法院的同步实时视频连接,由市人大内司委主任监誓,在党组书记、院长卢俊成的领誓下,东宁市法院的19名法官高举右手庄严宣誓,做出了身为一名人民法官庄严而神圣的承诺。
法律广场设置宣传点
东宁市法院组织干警在人流密集的广场设置法律咨询处,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向市民讲解宪法法律知识,近距离提供法律服务,吸引过往市民驻足,活动受到广大市民的热切关注。接待法官对前来咨询的市民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产生良好普法宣传效果,让广大市民通过学习宪法知识,了解司法工作,感受法治温度。
邀请消防大队官兵参加开放日
在随后开展的开放日活动中, 东宁市法院邀请了24名消防大队官兵参加,在法院讲解员的带领下,官兵们参观了诉讼服务大厅、数字审判法庭、院史馆、阅览室、干警活动室。随后,消防官兵们与法院干警进行了座谈交流,会上,消防官兵们积极发言,对法院的各项工作进行了解,并表示开放日活动非常有意义,希望今后还能参加法院组织的开放日活动。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有效开展,极大维护了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