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法院:院长助力、多措并举,14年执行积案终化解

  发布时间:2017-11-18 10:56:34




    距东宁市170里的道河镇土城子村申请人刘某终于拿到了执行款,一起14年的执行积案彻底化解。

    现年80岁的刘某与66岁明某均为东宁市道河镇土城子村村民,1994年和1995年间明某收购了刘某价值21900元黄豆,当时没给货款,明某只给刘某出具了一份约定利息的欠条。2004年刘某向道河镇人民法庭提起诉讼,法庭判决明某给付刘某欠款及利息。之后,因明某无劳动能力和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直无法执结。    

    本案在此次“百日攻坚”执行活动中,被东宁市法院列为重点化解案件,要求执行局必须全力执结。执行办案   法官穷尽方式9次找被执行人明某和申请人刘某做调解工作,并对明某的财产进行了全力查找,但一无所获,明某根本无有效财产可供执行。后东宁市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明某采取司法拘留。拘留后被执行人明某和其一双儿女思想松动,有给付申请人刘某本金的意愿。案件承办人和执行局局长王传发四次到申请人刘某住所继续做刘某的和解工作。未果。为彻底解决这一执行积案,东宁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俊成亲自包案,召集执行办案人员及执行局包案领导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制定化解方案,利用休息时间两次到土城子村申请人刘某处和被执行人明某处做双方和解工作,申请人刘某被法院积极执行的态度感动,终于松口同意执行和解,办案人员抓住时机主持调解,双方达成由明某的子女为其父亲偿还23883元欠款,法院再适当给予申请人人刘某司法救助的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一起多年执行积案化解。    

  今年以来,东宁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对清理出的56件多年重点执行积案进行院长包案、督办,限时执结。“百日攻坚”执行活动期间,东宁市法院已执结各类执行案件36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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