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定于二О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周四)9时,在本院少年法庭开庭审理原告东宁和兴煤矿有限公司诉被告东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求撤销行政行为一案。(民事)

发布时间:2017-11-19 20:12:16


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定于二О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周四)9时,在本院少年法庭开庭审理原告东宁和兴煤矿有限公司诉被告东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求撤销行政行为一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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