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执行案件中难以执行的强迁和腾退房屋案件,切实保障申请人的权利,回应社会关切,维护法律尊严。11月10日上午九时,东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伴着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开始了今天的强迁专项执行工作。
此次执行案件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于2016年1月19日立案,根据申请执行人韩某提出的申请,东宁市法院将被执行人费某所有的登记在孙某名下的位于东宁市老黑山阳明村商服用房,进行评估、拍卖,因无人参与竞买而流拍,申请执行人韩某同意接收上述房产。东宁市法院于2017年1月3日裁定依法将被执行人费某所有的登记在孙某名下的位于东宁市老黑山镇阳明村商服用房的所有权变更为申请执行人韩某。申请执行人韩某办理产权过户后,经本院多次劝导,但被执行人费某拒不迁出该房屋。因此,东宁市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预案充分、程序规范,执行工作基础牢。为了确保此次强拆专项执行工作顺利进行,东宁市法院执行警务局对此次执行工作拟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将工作内容和责任落实到人。同时为防止突发情况,提前通知120救护车随行,做好了安全后勤保障工作。
微博直播、媒体报道,执行工作公开真。为了更好的利用媒体的传播影响效果,采取多种手段进行司法公开。东宁市法院邀请了东宁电视台的记者进行全程录像,同时将今天执行的全过程在官方微博上进行直播,网友围观点赞,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上下联动、院长坐镇,执行工作指挥强。东宁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此次强迁执行专项活动,院长卢俊成全程坐镇执行指挥中心,零距离指挥执行工作。通过执行单兵指挥系统向牡丹江中级法院实时汇报执行现场情况,中院党组成员、执行警务局局长王菲通过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平台远程指挥。
多方参与、有效监督,执行工作效果好。此次执行工作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了执行的全过程,表明了东宁市法院积极接受监督的态度。同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参与也能够对被执行人形成良好的劝导作用,促进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经过一上午的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约定于11月20日前完成房屋的的交付工作。此次强制执行活动,东宁市法院共出动警力20余人,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与见证下,在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此次强迁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