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定于二О一七年十一月一日(周三)九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李岩诉被告七台河市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制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7-10-30 15:05:26


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定于二О一七年十一月一日(周三)九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李岩诉被告七台河市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制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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