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定于二О一七年十月十六日(周一)九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王传永诉七台河市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7-10-13 12: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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