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缺失 疯狂少年抢劫获刑

  发布时间:2012-05-17 08:32:23


    近日,东宁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件。涉案人年龄之小,涉案原因之简单,不由得让人们捏一把汗。

    被告人仉某父母离异,其父亲系货车司机,经常开车跑长途到外地,仉某生活在其姑姑家。仉某初中一年级时因厌学而辍学在家。被告人罗某就读于东宁县某中学初中二年级。

    2011年3月20日晚上9点左右,被害人刘某和女同学一起在某网吧上网,在网吧玩了一个多小时,女同学以为自己的帐户充值要没钱了,就给刘某30元钱让刘某下楼去充钱,刘某下楼发现帐户里还有钱就回到二楼自己的包间里。这时仉某和同学罗某、王某发现刘某有钱,于是就向刘某提出借10元钱,刘某说钱不是自己的,自己没钱。仉某和罗某就挥拳打向刘某,并在网吧服务员制止后,将刘某拉到门洞里继续用脚踢,后经医院检查刘某左耳鼓膜穿孔,构成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仉某、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钱财,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因被告人仉某、罗某系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因其法定代理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刘某经济损失,法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仉某、罗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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