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定于二○一七年八月四(周五)十时, 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被告人陈志刚行贿罪一案。

发布时间:2017-07-31 13:16:13


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定于二○一七年八月四(周五)十时, 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被告人陈志刚行贿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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