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大同区法院:优化法治环境 打造幸福平安大同

发布时间:2017-06-07 10:07:23


    大庆市大同区法院深入领会、扎实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和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环境意识,立足岗位职责,服务转型发展、可持续发展,服务创新创业、服务人民群众,为全区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不断优化贡献力量。

    首抓立案环节,优化诉讼服务。立案窗口实行“三个一”服务承诺,诉讼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凡手续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一日之内办妥立案手续并发给开庭通知;为企业诉讼提供“一站式”服务,对涉企案件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对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涉企经济纠纷案件,建立案件统筹协调机制,开通司法“绿色通道”,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构建服务群众诉讼、法官办案、科学决策、审判管理的大服务模式;增设便民伞、免费电话、复印机等便民设施;为减轻当事人负担,开展“三免”服务,免费邮寄送达、免费指导书写诉状、免费为赡养案原告书写诉状。

    依法制裁涉企刑事犯罪,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和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对盗抢油田物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虚开发票、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快速办理,竭力挽回经济损失,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通过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针对案情疑难复杂案件,确定责任心强、有丰富审判经验和专长的刑事法官来分类审理,如盗窃、掩饰类、虚开增值税发票、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均成立专门的合议庭审理,确保了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双提升。

    高效化解涉企民事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近年来,以农村居民为主的贷款户拖欠金融企业贷款现象较为普遍,此类纠纷引发的诉讼案件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该院把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确定为主动服务对象,配合整顿信贷秩序,收回逾期贷款,帮助企业盘活资金。成功调解群体性涉农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为13户农民追回种子款20余万元。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涉企纠纷案件,尽可能通过调解方式化解,注重调解质量,不盲目追求调解率,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鼓励合理、可行的调解,并引入案外人担保制度,有效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和调解协议自动履行率。

    攻坚克难抓执行,尽早实现生效裁判确定的权利。配齐配强执行队伍,穷尽执行措施,执行到位率实现增长。在处理被执行人是企业的案件时,慎用强制措施,对确已无法正常经营的企业,依法加大保全力度,防止企业资产进一步流失;对仍在正常运营的企业,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不轻易扣押企业财物,尽量采取查封固定资产、允许恢复生产使用、不得转移等“活封”方式进行保全,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对资金周转暂时困难、尚有经营前景的企业尽力维护其正常生产经营,尽量避免造成执行一起案件、破产一个企业的后果。注重促使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协商,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居中调解作用,大量案件通过和解解决,消化大量矛盾。

    多角度延伸服务职能,做优化发展环境的积极践行者。通过案件分析社会经济发展态势,高度关注新常态下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让法官运用专业知识,在执法办案以外的领域发挥更多作用。制定司法服务意见,制定了诉讼联络员制度并协调企业确定符合条件的员工作为联络员,倾听群众呼声,掌握重点企业的经营管理、债权债务、合同履行、经济纠纷等情况,主动协助解决实际问题。深入企业进行法律指导,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经营管理水平,针对企业运行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予以解答,对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草拟予以指导,帮助其进一步修订完善,防范合同“陷阱”,为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支持。

文章出处:黑龙江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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