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排忧解难克已奉公,为企业保驾护正气浩然”,3月28日上午,东宁育泉经贸有限公司给东宁法院送来一面锦旗,以表达该公司对东宁法院法官为其讨回47.29万元欠款的感谢之情。
被告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公司在2016年给东宁某单位承建办公楼期间,在原告东宁育泉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处赊欠130多吨混凝土,共计欠款47.29万元未付,原告多次索要未果。现该公司急需资金周转,遂于2017年2月中旬起诉至东宁法院,法院立案后在按法律程序办理的同时,立即开通服务保障绿色通道,因被告公司是外地企业,为解决帮助企业解除困境,东宁法院法官急当事人之所急,启动多元诉调程序,审判团队法官第一时间约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经法官多方努力,3月23日双方终于达成一次性给付欠款的协议,被告当庭给付了所有欠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拿到欠款的原告非常感动。
今年以来,东宁法院立足审判职能,适时出台了多项服务企业措施,从提升司法服务层次、加大司法服务力度、优化司法服务措施等方面建立相关服务企业制度,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了工作实效,该院始终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为方向,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诉累。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灵活采取多元化调解方式,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该院还多次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调查研究,认真帮助企业排查经营风险,及时提出建议,使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有效的规避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截止目前,共审结21件涉企诉讼案件,调解14件,撤诉2件,为县域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受到了企业经营者们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