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定于二О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周二)九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刘焕清、吉克良诉东宁市电业局,东宁市老黑山镇杨明村村民委员会等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6-12-23 09: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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