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О一六年九月十三日(周二)九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何志远诉姜旭日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6-09-12 09:30:31


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О一六年九月十三日(周二)九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何志远诉姜旭日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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