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定于二О一六年八月十二五日(周五)九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张玉存诉张同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6-08-19 09:58:26


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定于二О一六年八月十二五日(周五)九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张玉存诉张同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