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定于二О一六年八月十七日(周三)十四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宋清祥诉金久鼎、杨艳华健康权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6-08-15 08:58:18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