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定于二О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周二)九时,在本院第三公判庭开庭审理刘天军、宋哲万、许丽华、濮淑霞、唐继东、陈铁林诉龚文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6-06-20 15: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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