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定于二О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周三)九时,在本院第三公判庭开庭审理陈永德诉朱相金、第三人东宁县吉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6-06-20 15:21:20


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定于二О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周三)九时,在本院第三公判庭开庭审理陈永德诉朱相金、第三人东宁县吉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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