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О一六年五月三日(周二)九时,在本院第六公判庭开庭审理东宁蔬菜一村村民委员会诉郭玉武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6-04-28 15: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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