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定于二О一六年五月四日(周三)九时,在本院第三公判庭开庭审理闫正强诉东宁县鸿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6-04-28 15: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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