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定于二О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周四)十四时,在本院第七公判庭开庭审理东宁县东宁镇万鹿沟村村民委员会诉刘祥洪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6-04-22 15: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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