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定于二О一六年四月二十日(周三)九时,在本院第三公判庭开庭审理刘法荣等58人诉东宁东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6-04-15 10: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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