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法院利用QQ远程视频开庭

  发布时间:2016-04-06 14:55:28


    为解决当事人无法到庭的应诉困境,东宁法院创新审判方式,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视频远程开庭,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真正将司法为民、利民、便民落到实处。

    原告吴某(女)与被告李某(男)经自由恋爱,于2013年3月在东宁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尚可,后因家庭琐事双方经常吵架,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因此诉至本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东宁法院于2016年3月2日受理案件后,因被告李某现在广州打工,法院通过邮寄方式给李某送达了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在随后的电话联系中,李某表示因路途遥远且不易请假,无法到庭应诉。考虑到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不到庭,无法查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同时为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主审法官吴彤提出运用QQ视频的方式,远程开庭审理,并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4月6日开庭当天,原告吴某准时到达庭审现场,被告李某则通过QQ视频出庭,法庭经过身份证件、视频图像及语音通话等方式,核实确认了当事人身份。由于庭前主审法官就通过电话对双方离婚事宜充分交流,此次庭审仅用了半个多小时,双方当事人对离婚及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庭审结束后,法庭将全程庭审情况刻录成光盘存入案卷当中,并将庭审笔录及调解文书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邮寄给被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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