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定于二О一六年三月十八日(周五)九时,在本院第三公判庭开庭审理张培方、施喜春诉耿长新、耿长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6-03-11 14:19:13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