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周一)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公判庭开庭审理张甲路挪用资金罪一案。

发布时间:2016-01-22 14:17:33


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周一)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五公判庭开庭审理张甲路挪用资金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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