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周三)九时,在本院第五公判庭开庭审理许润国、柴芳友、王玉亮贪污罪一案。

发布时间:2016-01-22 14:13:50


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定于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周三)九时,在本院第五公判庭开庭审理许润国、柴芳友、王玉亮贪污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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