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东宁县人民法院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
作者:姜丽娟 发布时间:2012-04-11 11:56:40
东宁县法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执行市法院标准化管理规则,全力争创公信型法院,全面提升工作质量。以连续9年队伍零违纪、持续3年零进京访、实现零错案、零超限、零事故、低更改、高服判的“三零一低一高”突出审判成果。2010年12月东宁县人民法院被黑龙江省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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