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О一五年七月六日(周一)九时,在本院第六公判庭开庭审理陈东发与通沟村民委员会侵害集体经济权益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7-06 14:01:37


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О一五年七月六日(周一)九时,在本院第六公判庭开庭审理陈东发与通沟村民委员会侵害集体经济权益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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