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定于二О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周四)九时,在本院第三公判庭开庭审理李德君诉王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5-22 15:48:15


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定于二О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周四)九时,在本院第三公判庭开庭审理李德君诉王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