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定于二О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周四)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公判庭开庭审理陈林诉东宁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4-16 14: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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