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О一五年四月七日(周二)十三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六公判庭开庭审理丁世山与东宁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4-02 15:06:17


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定于二О一五年四月七日(周二)十三时三十分,在本院第六公判庭开庭审理丁世山与东宁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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