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定于二О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周三)十三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公判庭开庭审理曹德、曹利诉房玉志继承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3-20 15:59:32


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定于二О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周三)十三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公判庭开庭审理曹德、曹利诉房玉志继承纠纷一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