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定于二О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周五)十四时,在本院第三公判庭开庭审理方新亮诉东宁县自来水公司、东宁县广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5-03-20 15:51:56


黑龙江省东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定于二О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周五)十四时,在本院第三公判庭开庭审理方新亮诉东宁县自来水公司、东宁县广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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